省司法厅举办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培训班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27日十三届省委常委会第3次会议和谌贻琴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着力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6月13日,省司法厅在省司法警官学校举办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培训班,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涛委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春晖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韩春晖副厅长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和安全稳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好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防范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协同责任,夯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条,最大限度减少和防范重大行政决策风险。
一要高度重视。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决策部署上来,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始终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把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贯穿工作始终,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
二要狠抓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牢牢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开展风险评估,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决策承办(牵头)单位要切实组织和开展好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风险评估事项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指导、把关。省司法厅将加强对牵头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指导,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邀请省司法厅参与,共同研究。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要健全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防风险的责任都推给上面,也不能把防风险的责任都留给后面,更不能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地制造风险。
培训班邀请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有关业务机构负责同志、专家采取集中授课、针对性答疑等方式,课程内容涉及社会稳定和安全风险评估、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和财政金融风险评估等。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教育厅等41个省政府部门法治机构和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共115人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zwyw/202206/t20220615_74919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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