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法援助力初心印蓟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2022年第一季度,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工作职能作用发挥,积极宣传温情法援,主动上门“一站式”暖心服务,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助力“初心印蓟”活动开展,赢得民心。
温情法援,加大宣传。为积极传递法治温情的一面,让困难群众享受免费法律服务。蓟州区法援中心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力度。一是依托“蓟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近10余次;二是通过组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开展“法援进乡村”“法援惠民生”等品牌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法》单行本300余本,累计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8人次。应援尽援,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明显提高。
讨要无助,法援护航。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部分责任方不予支付受害方费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产生讨要赔偿难问题,尤其是因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行动不便时,讨要人身损害赔偿就更加困难。蓟州区法援中心副主任李晓松在下沉别山镇别山村期间,与别山司法所所长刘守瑜、别山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郭建红律师在入户走访中得知:该村有位独居老人,因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导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且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老人行动不便,整天哀声叹气,倍感无助,讨要人身损害赔偿遇到很大困难。蓟州区法援中心积极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指派郭律师承办此案,解决了老人讨要赔偿难问题。
赡养遇难,法援有爱。儿女赡养老人意识缺乏,造成老人得不到儿女赡养的现象会时有发生。别山镇二里店村有这样一对再婚老年夫妇:妻子王某为了自己的幸福再婚,与现任丈夫组建新的家庭。因王某现年迈多病且无经济来源的,为了保证日常生活,遂向与前夫生育的三个女儿多次讨要赡养费。但三个女儿均以老人已出嫁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在有需要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援助,蓟州区法援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别山镇二里店村,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从咨询、受理、整理证据、指派律师,到办理相关手续,实施“一站式”服务,现场一次办结,帮助老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YWDT57/202204/t20220414_5857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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