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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法院构建运行“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 绘就老区新“枫”景

时间:2024-05-08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龙岩法院传承苏区法治精神、红色调解基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运行“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共联“基层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调解员”五大主体与“N”种解纷力量,推进诉源治理“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深度融合,“村居法官”在全市133个乡镇1955个村(居)实现全覆盖,革命老区焕发新“枫”景。

  11月23日,龙岩法院4个案例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百强优秀案例,其中,“以‘五联四化’解民忧推动新时代诉源治理”获评精品案例。

  “5+N”联动

  推动形成诉源治理共同体

  今年1月,龙岩中院以“城市社区和乡镇村居诉源治理工作”为课题,走进才溪乡,深入“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才溪镇人大主席团、“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上杭法院才溪法庭,围绕“如何将法院工作与人大代表优势充分融合至诉源治理之中”,与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可以将才溪乡调查精神融入调解工作,调查是基础,调解是重心,做到‘小纠纷不过夜,大矛盾及时处理’。”

  “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工作经验,还能与相关部门、组织配合形成调处合力。”

  ……

  来自基层原汁原味的“金点子”,成为法院延伸司法工作的“源头活水”。

  “民间解纷力量丰富多元,但‘各自为政、各管各事’,只有将各种力量拧成一股绳,才能让矛盾纠纷更好更快地在源头化解。”龙岩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盛元介绍,通过调查研究,一系列工作举措掀起实干热潮:

  在党委领导下,推动成立龙岩市诉源治理中心,实现市级平台一体部署、统抓统筹;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出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联合市政协出台《发挥政协委员作用积极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推动市平安办出台《龙岩市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诉源治理纳入平安县乡村三级联创和市直机关绩效评价体系,万人成讼率延伸考评至乡镇;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诉源治理网络,横向联动33家市直单位,纵向贯通7个县级中心、133个乡镇调解服务中心和1955个村居法官工作室……

  一套“组合拳”发力,在联动“基层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调解员”五大主体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基层解纷力量,推动形成“5+N”诉源治理共同体。

  今年1-11月,全市新收诉源案件32661件、比降2.76%,降幅居全省第一;万人成讼率118.04件、比降2.73%,降幅居全省第二。

  前端发力

  纠纷在家门口化解

  “我的稻谷都让‘老牛头’家的牛给吃了,他不肯赔我钱,郭法官,你可要为我做主呀!”10月26日一早,永定法院坎市法庭庭长郭华珍接到挂钩村(居)村民阙大娘打来的求助电话。正是丰收的季节,辛辛苦苦种的粮食却被牛任意糟蹋,阙大娘气的宁可不收稻谷,也要讨个公道。

  来到村里,郭华珍见双方吵得不可开交,便提议先到现场看看稻谷的损失情况。“一亩的产量有多少?”“今年稻谷的收购价格是多少?”一个个理性的问题,让双方渐渐按下情绪,着眼实事。郭华珍耐心地讲解侵权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等法律法规和相似的侵权赔偿案例,乡镇干部、村书记也分别做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调解,牛大叔不仅当场赔了钱,还表示之后会将自己的牛圈好,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

  这是村居法官深入基层一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今年3月,龙岩中院出台《关于“一村(居)一法官”的实施方案》,全力构建“源头+专业+权威”的诉前解纷格局,将解纷场景从审判法庭前移到街道社区、村庄农户,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零距离”司法服务,最大限度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老百姓不熟悉法律,也害怕上法庭,现在有了‘村居法官工作室’,方便多了!”龙岩市人大代表、新罗区东城街道松涛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柳芬感慨,在基层一线接触到的多是家长里短的纠纷,往往是双方心里不服气、怕吃亏,态度反复多变。村居法官从法律出发,增强了调解的公信力、权威性,当事人自知理亏、愿意了事。

  在永福镇西山村,村居法官结合当地延续300多年的“理事公”无偿调解传统,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分层过滤法”,即村“理事公”优先调解、“村居法官”联动调解、法院诉讼解决,分层递进,并纳入村规民约。同时,在村居法官工作室设置远程视频设备,“理事公”在调解中遇到吃不准的法律问题,可以通过视频连线向村居法官求助。

  截至目前,龙岩市两级法院361名村居法官开展社情排查2697次,指导人民调解1210件次,开展法律政策宣传2455次,在诉前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157件。
四化融合

  系统善治“防再病”

  “感谢法官,我们就是想把问题解决,没想到这么快就给办好了!”9月初,当事人林某萍到上杭法院送锦旗、表谢意。

  几年前,林某萍等52人的房屋因某项目建设需要被纳入征收范围,并先后与新罗区某行政机关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每户均享有10平方米按限价房价格结算的优惠。可到了2023年办理回迁结算时却发现,限价房价格优惠被取消了。

  7月6日,52份起诉该行政机关违约的诉讼材料摆在上杭法院行政与生态庭庭长温东英的案头,一起类案浮上脑海:一审、二审均判决行政机关应按协议约定履行,行政机关继续申请再审,争议不大,但事情已经耗了一年多。而此次系列案,除了这起诉的52起案件,还有近600余户的回迁对象正在观望。

  老百姓来法院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走程序的,将纠纷实质性化解、以类案助推规范才是“上策”。于是,通过召开跨区域跨部门联席会议,及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一个多月后,新罗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征迁部门按约结算交付房屋。52名当事人的诉求随之妥善解决,也有效避免更大一批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时代坚持新作为。“龙岩中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更加自觉主动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真正把多元解纷的‘多元‘抓实,把融合善治的‘融合’做实,把源头治理的‘源头’夯实,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努力实现‘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可持续发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龙岩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聪如是说。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7042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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